“学习”对现实生活中的人们是再熟悉不过的社会现象了,但黑格尔说过,熟知的东西并非真知的东西。古今中外的教育家、心理学家都谈到了他们对“学习”的本质的理解。笔者了解到的就有几十种。如心理学把学习的本质定义为“学习者因经验而引起行为、能力和心理倾向的比较持久的变化。”《现代汉语词典》讲,学习是“从阅读、听讲、研究、实践中获得知识或技能。”所有这些定义大都比较肤浅、简单,或只停留于直观的现象的描述上,而没有真正给人类的“学习”现象在社会生活中准确地定性定位,也没有揭示出“学习”的完整的过程及内在矛盾。

需要我们首先搞清楚马克思的实践哲学究竟是什么?
其实马克思早在1845年所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就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本质。一是批判费尔巴哈的旧唯物主义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思想。强调要从实践的角度认识理解事物、现实、感性。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具有物质性、主体性、社会历史性。马克思特别强调“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的唯物史观的最基本的观点。这就是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思想。认识“学习的本质”,不能把“学习”看作孤立的与其它社会现象没有联系的,而应该放在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个大坐标中认识“学习的本质”。按照唯物史观的观点,实践是改造世界的物质性活动,这个世界包括人之外的客观世界和人自身的主观世界。正如毛主席在《实践论》中所说,人的实践活动既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主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关系。社会的发展也包括外部世界的发展和人本身的发展。学习的本质是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相对独立地改造人自身、改造主观世界的活动,是人自身的发展过程。实践的这两大任务、目的既相互独立,也相互依赖。离开社会生活的实践这个大坐标,离开实践的两大基本任务,离开社会发展的这两个方面,界定学习的本质都是肤浅、表面或是错误的。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认识是充满矛盾的发展的过程,认识学习的本质也要从唯物辩证性的矛盾观点认识之。学习的完整过程是两个有区别又内在联系的两个矛盾组成。一是知与不知的矛盾。这是绝大多数人都能够认识到的,就是把前人在实践中获得的各种知识最大限度传授给后人。后人最大限度地接受和继承知识的过程就是学习。所以他们把学习的过程几乎都界定为获取知识的过程。这没有错误,这也是《现代汉语词典》竭力突出强调“获得知识”的原因。但这只是一个方面。是学习的初始过程。二是知识与素质能力的矛盾、关系。学习的完整过程还应该有一个过程也是极其重要的过程,那就是对知识的理解、消化、选择和掰开揉碎的吸收。如同人们吃饭一样,第一步是通过嘴嚼把食物送进胃里,第二步是胃口消化。这个过程也是复杂的极其重要的过程。只有消化后的食物才能变成血液的一部分,流到全身为身体接受,没有消化的食物还会被排泄出去。学习的完整过程也是如此。学习的第二个过程就是如同胃的功能一样,把知识消化、内化真正转变为人自身的内在素质、能力。才能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发挥作用。没有消化、转换为素质、能力的知识对人的实践活动没有任何意义。如同没有消化的食物一样,它虽然没有被大脑排泄出去,但只是储存在大脑之中没有价值。而现实生活中人们大多没有认识到这个过程也是一个有规律的自觉的重要过程。多数人或多或少也在消化,但不自觉,导致多数知识没有被真正转化为素质、能力。《现代汉语词典》定义“学习”中丝毫没有“内化”这个过程,更没有把它当作重要的过程。这也是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学了相当多的知识,却不会应用,没有转换为实际的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的重要原因。
学习过程中确实要重视消化、理解,但究竟如何消化理解?教育界、心理学界、哲学界都没有人认真研究。《现代汉语词典》解读“理解”的含义,就是“懂,了解”。这根本不是解释,完全是同义反复。笔者发现这一问题后,就开始研究“理解”的科学含义。从哲学角度讲,理解是个认识过程。“理解”由两个个字构成,一是“理”、二是“解”。理代汉语中“理”一是名词道理、理论,即深刻的含义,二是动词即整理、梳理、理顺的含义。“解”是分析、解析、拆解的含义。综合起来,“理解”就是人们在理解知识或事物时通过对其分析、解剖、梳理、整理过程中达到对知识或事物的更深程度的认识过程。任何知识都有内容、根据、价值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理解知识,就是具体分析、解剖每个具体知识的内容、根据、价值及联系,由此形成理解的“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用”的“三知理解法“。笔者将上述思想写成了论文《论知识点的基本构成及对知识的理解》,参加了1999年全国大学学习科学研究会,后刊载于2000年《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第3期上。也参考笔者所著《大学生学习理论与方法》(2010年,人民出版社,第250—258页)
正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笔者认为学习的本质就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自觉地、不断地通过多种途径、手段、方法获取知识并内化为自身素质和能力的人的自我发展、提高、完善、改造的过程,是逐步使人成为主体并不断增强主体性的过程。”(一是见《大学生学习理论与方法》,2010年,人民出版社,第22—23页,二是发表在2006年第3期的《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上的论文《哲学与学习》,三是发表在2004年第4期的《河南科技大学学报》上的论文《对“学习”本质的哲学思考》)这一定义突出“学习”的三个本质特征:一是实践过程中人的发展、提高、改造、完善的过程。学习中一定要突出学习的自我改造和发展上。二是获取知识内化为自身素质、能力的过程。着重突出学习的”内化“过程。三是通过多种途径、手段、方法获取知识和内化为自身素质、能力的过程。
作者: 大学教授郝贵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