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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蠡指出,由于天灾人祸的因素,农业收成与谷物价格存在变化。一旦失控,容易陷入恶性循环。如果及早准备,并以商业方式调节,则可农商两利。
范蠡还较早地注意到了实业致富与资本致富的联系和区别。《史记·货殖列传》对此进行总结,继而提出“本富”“末富”概念。“本富”是指产业资本家以经营农、林、牧、副、渔等产业取得利益,不直接进入市场;“末富”特指商业资本家,主要是在“通都大邑”经营的中介人,其售卖的商品为加工后的各类生活用品以及高利贷等。
范蠡清醒地认识到,在利润方面,产业不如加工业,加工业不如商业,商业可以通过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游走获得暴利,因而“末富”在暴富的程度上要高于“本富”。相较之下,“本富”是“盗利于天”,“末富”在一定程度上是“盗利于人”。
首先,“居善地”,占据消费、物流的要冲位置。
同时,齐国具有良好的商业文化传统。姜子牙开国时,就崇尚简明法令,民风务实崇利。齐桓公时代,管仲颁布了一系列促进商业发展的政策。当范蠡经营有方而富至千金时,齐人认为他颇有贤能,还特意请他担任国相,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其次,把握天地万物的差异与运行规律,进而敢于反向投资。
范蠡强调,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人弃我取,人取我与——在供需平衡中,供给端货品过多,物价自然走低;当物价低到一定程度,会影响供给端的货品生产,从而导致供给不足,物价上升;物价上升,又会刺激供给端生产商品;货品过度,又会反过来影响物价。成功的经营行为就是把握这种变迁与平衡,根据市场行情与价格变化做到“低买高卖”。
再次,经营高质量商品,加快资金周转。
《史记·货殖列传》在总结范蠡经商成功之道时,认为“务完物”“无息币”这两点最为关键,即高质量商品易受顾客青睐,又具有更高的抗风险能力。高质量货物与资金流转之间容易实现良性互动,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实现商品和资金的高周转。
最后,在商业经营中要懂得使用和培养人才。
◎本文原载于《解放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