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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心与己利:从历史唯物主义看权力异化与跳出历史周期律的必由之路

编辑:新颐文化交流网     作者:佚名   [字体: ]

  一、 “公心为己”辩证法:对唯心主义道德观批判

  “公心不能为己”观点,在表面上似乎推崇一种纯粹、不掺杂任何个人利益“大公无私”,但其本质却是一种脱离客观物质基础唯心主义道德幻想。这种观点将“公”与“己”、“为人民服务”与“自身获利”绝对对立起来,仿佛二者是水火不容矛盾。然而,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思想意识并非凭空产生,而是根植于现实物质利益关系之中。

  实践,作为人类改造自然和社会活动,其根本驱动力离不开物质利益。无论是改造自然以创造财富,还是改造社会以分配财富,都围绕着“利”字展开。因此,无论是出于“私心”为己,还是出于“公心”为人民服务,都无法脱离物质利益这一客观基础。

  真正辩证法在于,它揭示了“为己”与“为公”之间并非简单对立,而是存在着深刻统一性。极端、短视“私心为己”,往往通过损害集体和他人利益来满足个人欲望,从长远看,这种行为会破坏社会协作基础,最终反噬自身,正所谓“私心害自己”。相反,“公心为己”则是一种更高层次、符合历史发展规律智慧。它通过服务集体、奉献社会来推动整体利益增进,而个体作为集体一员,也必然从中受益,实现自身长远发展。

  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为这一辩证关系提供了最注脚。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运动是绝大多数人、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独立运动。”这本身就是最大“公心”。然而,这个运动最终目标是什么?是建立一个“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条件”。这清晰地表明,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公心”,其最终目正是为了实现无产阶级自身乃至每一个人彻底解放——这难道不是最根本、最彻底“为己”吗?

  因此,认为“公心不能为己”、“为人民服务不能自己获利”,是违背客观规律。它否定了人思想与物质利益之间内在联系,将“公心”抽象化、神圣化,使其成为一种绝大多数人无法企及道德说教,最终只会沦为虚伪口号。

  二、 权力异化根源:阶级地位变迁下利益分野

  既然“公心”与“己利”在根本上是辩证统一,那么为何在现实中,我们却屡屡看到掌握权力党员干部背离“为人民服务”宗旨,走向人民对立面?灵芝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绝不是什么小人问题,是阶级地位问题!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们阶级地位(即其在社会生产关系中所处位置,决定了其获得物质利益多寡和方式)从根本上决定了其思想观念。当阶级地位发生变化时,思想也必然会随之改变。

  在夺取政权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及其广大党员干部与工农阶级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他们阶级地位是被压迫者,他们共同诉求是推翻旧制度,获得解放,过上好日子。在这种“同呼吸、共命运阶级地位下,党员干部“公心”——为人民服务,与他们“己利”——自身和阶级解放,是高度统一。因此,他们能够前赴后继,展现出惊人牺牲精神和纯粹革命理想。

  然而,当革命成功,夺取政权之后,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党员干部从被统治者转变为执政者,从无权者转变为掌握国家公器权力行使者。他们阶级地位发生了质飞跃。此时,他们手中权力——本应是人民赋予、为人民服务“公权”——在某些人眼中,逐渐异化为可以换取个人或小团体私利“私产”。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没自己特殊利益。”这一论断是党性质和宗旨集中体现。但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忘记了这一根本,他们思想意识随着其阶级地位变化而悄然蜕变。他们不再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是开始追求个人升官发财、特权享受。他们与工农阶级利益从“一致”走向“不一致”,甚至产生冲突。

  这种异化并非个别“小人”道德败坏,而是阶级地位变化后,利益关系调整在思想领域必然反映。当“公权”可以被用来谋取“私利”时,权力本身就成了一种特殊“物质利益”。追求这种利益,便成为部分干部新思想驱动力。这正是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客观规律:物质利益决定思想意识。

  三、 跳出历史周期律唯一出路:让人民掌握决定官员命运权力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中国历史上王朝更迭循环,其核心症结就在于执政集团一旦掌握权力,便会逐渐脱离人民,最终因腐败和失去民心而走向灭亡。这就是著名“历史周期律”。

  如何跳出这一周期律?毛主席在延安窑洞对”中给出了第一个答案:“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灵芝网友观点,正是对这一答案深刻阐发和具体化:“解决共产党变质唯一办法,只使工农阶级握一切官员命运权力,才能使共产党各级官员老老实实为工农阶级服务!否则绝对不可能

  这一论断抓住了问题要害。既然权力异化根源在于执政者阶级地位变化,导致其利益与人民利益发生分野,那么,要防止这种异化,就必须从制度上确保执政者始终与人民站在一起,使其利益与人民利益保持高度一致。而实现这一目标根本途径,就是让人民——特别是作为国家主人工农阶级——真正掌握决定一切官员命运权力。

  这意味着:

  1. 权力来源必须真正来自人民:不仅仅是理论上权为民所赋”,更要在实践中通过完善选举、罢免、监督等制度,让人民能够真正决定谁来掌权、谁来服务。官员升迁去留,不应由少数上级决定,而应由其所服务人民群众来评判和决定。

  2. 权力运行必须置于人民严密监督之下:“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而这个笼子钥匙,必须掌握在人民手中。要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人民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任何以权谋私行为都无处遁形。

  3. 权力行使必须以人民满意度为最高标准:政绩好坏,不是由GDP数字或“形象工程”来体现,而是由人民群众实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来检验。

  只当工农阶级真正握决定官员命运权力时,官员才会时刻感受到“人民是天,人民是地”,才会真正将“为人民服务”内化为自己生存和发展根本需要。此时,他们“己利”与“公心”才能在制度层面实现新、更高层次统一。他们为人民服务,不仅是为了党和人民事业,也是为了自己能够获得人民信任和支持,从而保住自己岗位,实现自己人生价值。

  这并非否定党员干部个人利益,而是将其纳入到为人民服务轨道上来。共产党人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并非要消灭一切合理个人利益,而是要坚决反对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坚决反对以权谋私。

  综上所述,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看,“公心为己”是符合客观规律辩证统一。权力异化根源在于执政者阶级地位变化导致利益分野。而跳出历史周期律唯一出路,就在于通过真正人民民主,让工农阶级掌握决定一切官员命运权力,从而在制度上保证“公权”永远姓“公”,保证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团结奋斗。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必然要求,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深刻总结,是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根本保障。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润之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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