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意识是客观的审美对象在人们头脑中能动的反映。它是人类在审美实践的基础上,在哲学、政治、伦理等思想的制约和影响下,不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审美情感、认识能力的总和。
审美意识包括审美趣味、审美能力、审美观念、审美理想以及审美感受等方面内容。
自古希腊以来唯心主义者把人的审美意识看成是神秘的或先天具有的,否定审美意识的客观内容和社会性质,更不承认它的生理学、心理学根据。
马克思主义以前旧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观点,认为审美意识是对客观对象的认识与反映,是现实生活的产物,并且有生理心理的基础。但是它在根本问题上离开了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具体生产活动和历史发展,不了解审美意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
马克思主义认为审美意识是社会实践的产物。艺术是审美意识的物质形态化的形式,它本身也促使审美意识向前发展。
审美意识具有客观标准和个性差异。但它的客观标准不是绝对的永恒不变的,随着社会实践的历史发展而具有时代的、民族的、阶级的特点。
在肯定审美意识客观标准的前提下,并不能否认审美感受的个性差异。这是由于各人的生活经验和审美经验不同,形成了各人的独特审美趣味,它以主观爱好形式体现对客观事物的评价认识,它是受到时代、民族、阶级的共性所制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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