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史以来的一切剥削阶级,都利用编纂历史为本阶级服务。春秋时期是中国奴隶社会的崩溃阶段。奴隶主阶级由于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顽固地进行垂死挣扎。活动在这个时期的孔子,是没落奴隶主阶级的代表人物,是没落奴隶主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妄图利用编纂历史维护摇摇欲坠的奴隶制度,是没落的奴隶主阶级进行垂死挣扎的表现。

修《春秋》,为维护奴隶制度面编纂史书
《春秋》,本来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历史,后来经过孔子的整理加工,荒分反映了他的阶级立场和政治观点。孔子自已说过:“后世知丘者以《春秋》,面罪丘者亦以《春秋》。”(《史记·孔了世家》另外,从《春秋》和《论语》的思想完全一致方面看,孔子和《春秋》确有密切的关系。
孔子为什么要修《春秋》?司马迁认为,由于“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奎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于是孔子便产生了“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的想法。(《史记·太史公自序》)“周道”,就是西周奴隶制全盛时期周公建立的一套制度。在奴隶制度面临末日的时候,孔子妄图阻挠历史前进,恢复“周道”。由于他倒行逆施,“虽然曾经贵为鲁国的警视总监,而又立刻下野,失业了;并且为权臣所轻蔑,为野人所嘲弄,甚至于为暴民所包围,饿扁了肚子”。(鲁迅:《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但他还是不甘心失败,要进行挣扎。在他看来,与其空发议论,不如利用历史上的具体事实来宣传他的反动政治观点。可见孔子的目的非常明确。他企图于奴隶制度正在崩溃的时侯,用编纂史书的办法,从奥论上为挽救奴隶制度投一剂续命汤。
春秋时期,编写历史是“天子之事”。各国历史都是由专职的史官编写的。孔子既非天子的史官,又非各国的史官,他在晚年却决心用编纂史书的办法为挽救奴隶制度的灭亡而大喊大叫,足证他是由于奴隶主阶级的阶级本性促使他为维护旧制度而拼老命的(他是在修完《春秋》的第三年死掉的)。同时,他把编纂史书的矛头直接指向正在破坏奴隶制度的“乱臣贼子”,即掌握部分实权“执国命”的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孔子冒着这种政治风险,更可见其不甘心失去统治地位的没落奴隶主阶级的反动本性了。
孔子根据没落奴隶主阶级的立场和是非标准,扬“善”抑“恶”,尊“贤”贱“不肖”。他要把灭亡的奴隶制国家恢复起来,把断绝的奴隶主后代承续下去。所以,《春秋》是具体针对春秋以来“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的社会大变动时期的政治形势进行评论的。他坚决反对当时进步的变革,妄图通过对这些其体事实的评论,使人们知道《春秋》是“礼义之大宗”,君臣父子都“不可以不知《春秋》”;懂得了《春秋》,人们就会知道,君不象君就会遭到反对,臣不象臣就会被杀,父不象父就是无道,子不象子就是不孝,这都是最大的过错。非常明显,《春秋》的基本思想是要维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奴隶制秩序。也就是说,孔子编纂《春秋》是为了从舆论上加强奴隶主阶级的反革命专政,顽固地反对革命势力对奴隶制度的破坏。当然,这是徒劳的。历史的车轮不会倒转,封建制度代替奴隶制度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任何力量也抵挡不住。
掩盖事实真象,为维护奴隶制度而歪曲历史毛主席指出:“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大家对于社会的历史只能限于片面的了解,这一方面是由于剥削阶级的偏见经常歪曲社会的历史”。
孔子为了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和压追,他极尽歪曲历史之能事,不仅隐瞒历史真象,颠倒是非黑白:而且还把弄虚作假,歪曲历史的恶劣手法提到理论高度,上升成为编写历史的神圣原则,即“《春秋》笔法”,使于了大量坏事、丑事的反动统治者得以在历史上窃取美名。
讳,是回避,也就是隐瞒历史真象。春秋末期,由于奴隶暴动的沉重打击,新兴地主阶级乘机逐步成长壮大:从而使奴隶主阶级日趋没落,已往的政治权力和经济地位每况愈下。因此,“时衰道丧”,不利于奴隶主阶级的政治事件与日俱增。孔子为了鼓动奴隶主们作垂死挣扎,他编纂《春秋》时就一面大肆宣扬奴隶主们昔日的威风,一面又把奴隶主们倒霉的事实掩盖起来。“为尊者讳耻,为贤者讳过,为亲者讳疾”,这就是孔子“讳”的几个重要方面。
“为尊者讳”,就是维护周天子这个最高奴隶主的地位。春秋以来,周天子的地位日益下降,昔日的威风扫地以尽,有几代天子死的时候,连理葬费也凑不起来,甚至王室的臣子不睦,周王也无能为力,只得听他们到晋国去打官司。奴隶主总头子丧失原有的地位,引起了旧秩序分崩离析的连锁反应。孔子是痛心疾首的。因此,尽管他无法扭转历史的车轮,从实际上恢复周天子的地位,但他在编纂史书的时候却是竭力要维护周天子原有的地位的。公元前七〇八年,由于郑庄公不尊重周天子的地位,周郑双方开战。周桓王亲自率军出征,战争结果,郑军大败王师,更严重的是桓王的肩膀还中了郑军一箭。天子讨伐臣子,被打得落花流水,还几乎丧命,当然是莫大的耻辱。孔子为了掩盖天子的耻辱,维护“天下有道”、“征伐自天子出”的旧秩序,竟于《春秋》中把周桓王对郑的作战记为“王伐郑”,而且对王师溃败和郑大夫“射王中肩”这一重大事件的历史真象则避而不记。多么明显,丧师受伤的战败者又被孔子打扮成堂堂皇皇的周天子了。这种为天子讳耻扬威的手法,是孔子奴隶主阶级的本性的自我暴露。
如果说“为尊者讳”是从政治方面维护最高奴隶主的统治地位,那末,“为亲者讳”就是从血缘关系方面维护各级奴隶主的统治地位。鲁国是周公的后代,周公是孔子最理想的圣人,他做梦也想见周公。同时,周公因有功于周室而“有天子礼乐”,鲁是保持西周奴隶制的典章制度最完备的国家。所以,孔子编纂《春秋》是以售为主体,尊奉周的正统和宗主权的。因面,他对巩固鲁国奴隶主的统治特别关心。凡是鲁国奴隶主集团内部的不光彩事,他都讳莫如深。例如春秋时期,鲁国的国君有七个被杀或被驱逐,孔子都是按照“臣不可言君亲之恶,为讳者,礼也”的原则处心积虑地加以掩饰。明明是被弑的,《春秋》却记为“公”;其实是被驱逐出境的,《春秋》的记载却是“公逊于齐”。他为鲁昭公的“讳”,是更明显的例子。鲁昭公娶吴女为妻,吴鲁同属姬姓之国,同姓相婚,是破坏礼的。但当别人间起此事时,孔子却很于脆地回答:鲁昭公“知礼”。(《论语·述而》)关于这件事情的过程,孔子修《春秋》时均未触及,只是在鲁昭公的这个老婆死的时候,他才记了“孟子卒”三个字。对于国君夫人去姓而称“孟子”,正是为鲁昭公“讳”同姓相婚之疾(非)的手法。
所谓贤者,就是孔子认为有功于奴隶制度的人。晋文公是以“尊王”来标榜自己的,这正符合孔子的维护奴隶主等级制的原则。于是孔子对于他的所谓过错,也都是用“讳”的办法加以掩饰的。公元前六三三年,晋楚及其与国在城濮(山东濮县)会战。结果晋胜楚败,普文公的名声大大提高。晋文公为了巩固自己的胜利,特于“践土之会”以后,又在今河南温县大会诸侯,同时,还批周襄王也召去了。诸侯召天子,是违背孔子认为的君臣之礼的。所以他说:“以臣召君,不可以训。”但晋文公所标榜的“尊王”的口号,又是被孔子视为贤德的。孔子为了“讳”天子被召之耻与晋文公的“非礼”之过,于是就在《春秋》中记了“天王狩于河阳”一句。这样,对天子来说,当然名正言顺;对晋文公来说,又毫不相干。真是一举两得,为尊,贤之“讳”的目的都达到了。
“尊”是指奴隶主阶级的总代表,“亲”是指奴隶主的家族,“贤”是指对维护奴隶制有功的人物。为这些人“讳”,无疑就是为整个奴隶主统治集团掩恶扬善。不言而喻,孔子“讳”的原则,就是巩固奴隶主阶级的反革命专政。讳是隐瞒,褒贬就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褒,是孔子对于维护奴隶制度的有功者的赞扬。周天子的地位孔子认为是神圣不可动摇的,因而,凡是拥护周天子的人都是他褒的对象。
贬和讥,是孔子反对新生事物的手法。孔子所处的春秋末期,新生的封建制度正在茁壮成长,代表封建制度的革新势力千方百计地在破坏没落的奴隶制度。对此,孔子是深恶痛绝,怒不可遇。所以,凡属此事,他不是贬便是讥。
公元前四八二年,齐国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代表陈恒杀了齐国的国君简公。这是新兴地主阶级对顽固腐朽的奴隶主阶级的胜利。这对孔子来说,正是当头一棒。因此,他极力煽动鲁哀公对陈恒兴师问罪。由于鲁哀公处于自身难保的地位,因此孔子的打算未能得逞,但他对陈恒的“笔伐”是决不放过的。他在《春秋》极为简略的文章中,不仅写上“齐陈恒执其君”,而且又写上“齐人弑其君”。不厌其烦地宣扬陈氏的所谓弑君之罪,正说明孔子顽固地反对革新。
公元前五九五年,鲁国实行了“初税亩”制度,也就是按王地的多少征收赋税。显然,这是井田制度遭到破坏,王地私有制出现的结果。这也刺痛了孔子这个奴隶制度的卫道士。他在《春秋》中写上“初税亩”三字。初,指前所未有。孔子用“初”的本意就是讽刺这是违背旧制度的东西。所以《左传》对此解释为“初税亩,非礼也。”《公羊传》更明确地解释为“初税亩,何以书?认。”这更证明,孔子对于任何新生事物都是格格不入的。
孔子对待奴隶的态度更是反动透顶。他根据“唯上知与下愚不移”(《论语·阳货》)的原则,把奴隶视为可以任意被驱使的牛马,绝对不可使其懂得任何道理。奴隶与奴隶主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因此,如果说属于剥削阶级的革新派的活动还可以用贬,认的笔法写入史册的话,那么,奴隶的革命造反行动连载入史册的权利也被剥夺了。当时的奴隶暴动,《春秋》都不记载。但在《春秋》里,连块陨石落地,鹤飞过宋都也要记载,可见在孔子的心目中,奴隶还不如石头和水鸟。
孔子利用讳,褒,贬,识等手法歪曲历史不是偶然的,《论语》里有一个故事赤裸裸地暴露了他的真实目的。有人对孔子说:“我们那里有人偷了人家的羊,他的儿子证实了他的偷盗行为,这是一件好事。”孔子听了,冷言冷语地说:“我根本不同意这种看法,我们那里是父亲能隐瞒儿子的罪恶,儿子也能隐瞒父亲的罪恶,这才是真正的好事,因为这样最符合父慈子孝之道。”在宗法制度的奴隶社会里,父慈子孝和君礼臣忠是一个问题的两方面,都是讲的下对上要服从,不准犯上作乱。孔子的学生有若说得很清楚:“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八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耐》)这就是说,孝敬父母,尊敬兄长的人,是不会犯上作乱的。不犯上作乱,就是“忠”。由此可见,孝是巩固奴隶主阶级专政的一个重要问题。孔子为了维护这个重要问题而掩盖事实真象,正说明他歪曲历史的目的是为反动的政治服务的。
孔子代表没落奴隶主阶级开创了歪曲历史的恶劣先例。他的《春秋》和“《春秋》笔法”,后来被反动的封建史学家捧为金科玉律,全盘继承。鲁迅说得好:“中国的旧学说旧手段,实在从古以来,并无良效,无非使坏人增长些虚伪”。(《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他还说:反动统治者“无论怎样言行不符,名实不副,前后矛盾,撒逛造谣,蝇营狗苟,都不要紧”,仍“能够假借大义,窃取美名”。(《十四年的“读经”》)汉代反动思想家董仲舒说:“孔子作《春秋》,先正王而系万事,见素王之文焉。”(《汉书·董仲舒传》)“素王”就是有王之德而无王之位的意思,“文”是指的法规。在董仲舒看来,孔子著《春秋》,说出了事事必须遵循的王法。司马光又继承《春秋》的传统,编纂了为地主阶级总结反动统治经验的《资治通鉴》。至于“《春秋》笔法”,更是被吹得神乎其神,有人说《春秋》“一字之褒,宠逾华衮之赠,片言之贬,辱过市朝之挞。”(《春秋谷梁传》序)总之,“《春秋》笔法”成为后来历代反动史学家尽力仿效的典范。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来编写历史,这种“《春秋》笔法”是应当彻底批判的。
褒旧贬新,为维护奴隶制度而宣扬开倒车的复古主文历史观孔子修《春秋》,凡是有利于维护奴隶制度的人和事,他都要褒;凡是破坏奴隶制度的人和事,他都要贬。这是他的向后看而不是向前看的复古主义历史观的反映。董仲舒一语道破了孔子反动历史观的特点:“《春秋》之于世事也,善复古,讥易常,欲其法先王也。”(《春秋繁露·楚庄王》)这就是说,《春秋》的基本观点是赞美复古,反对革新,其目的,是想达到“法先王”,即反对新兴地主阶级代表所进行的政治经济改革,复辟奴隶主统治时代“先王”的旧秩序。一句话,宣扬开倒车的复古主义。
中国的奴隶制度从夏发展到西周,达到了繁荣的时代,奴隶社会的上层建筑最为完备。所以孔子虽然以“巍巍乎”、“荡荡乎”等动听的词藻歌颂了传说中的古代,但他理想的具体境界还是西周。他认为周朝的道德,至高无比。同时,他明确表示,周朝的礼仪制度是根据夏商两代的制度制定的,最为完备,所以他是赞成周朝的。他还公开声明:“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论语·阳货》)这就是说孔子认为只要有机会,就决心把周文王,武王之道复兴起来。孔子不仅“好古”,而且还要“敏以求之”(《论语·述而》)。这一切说明,拉历史开倒车的复古主义是孔子唯心史观的特点,按照西周的标准恢复奴隶制度是孔子唯心史观的政治内容。正当社会急剧变革的时代,封建制度正在对奴隶制度取而代之的时侯,孔子宣扬这种历史观是极其反动的。
与此相反,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家思想,则宣扬历史进化的观点,主张“法后王”。商鞅在反对顽固势力时说:“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史记·商君列传》)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把历史分作上古,中古,近古三个阶段,认为后一个阶段比前一个阶段进步。所以他说:“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民之世者,必为鲸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然则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韩非子·五藏》)按照法家的观点,战国时期比春秋时期进步。这与孔子的那种开倒车的复古主义历史观是针锋相对的。这是春秋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和没落奴隶主阶级激烈斗争的表现之一。因此,如果说实践了法家思想的秦始皇是厚今薄古的专家,那么,奴隶主阶级思想的代表孔子就是厚古薄今的典型顽固派。




